中共沐川縣委黨校2016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
中共沐川縣委黨校
2016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
一、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
(一)主要職能。
中共沐縣委黨校是縣委的辦事機構,貫徹落實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主要負責輪、培訓全縣黨員領導干部,圍繞縣委中心工作、重難點工作和領導關注的重大問題,開展調查研究,撰寫調研報告,為縣委、縣政府決策提供參考意見。
1、輪訓縣級各部門、各鄉(xiāng)鎮(zhèn)副鄉(xiāng)(科)級領導干部和部分科級正職黨員干部。
2、培訓中青年干部。
3、輪訓基層黨支部書記和村(居)民委員會主任。
4、培訓國家公務員,全面實行新錄用公務員的初任培訓,推進晉升領導職務和任職培訓,有計劃地開展包括業(yè)務知識和更新知識在內的進修和輪訓。
5、開展應用型科研工作,為我縣經(jīng)濟和社會發(fā)展提供參考意見。
6、開展本校教師外出師資培訓,提高授課水平,適應當代干部培訓需求。
(二)2016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。
黨校的主要工作就是干部培訓和科研工作,2016舉辦了中青年干部培訓班、人才遞進培訓班、黨務干部培訓班、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等;科研方面有十篇調研文章參選樂山市鄧小平理論研討會,獲一等獎一名、二等獎二名、三等獎六名,市級課題三篇。承辦縣委、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等。
二、部門概況
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(guī)定和綜合編制原則,中共沐川縣委黨校部門預算的編制范圍包括中共沐川縣委黨校機關,無下級預算單位。
三、收支決算總體情況
2016年縣委黨校收入合計177.16萬元,其中:當年財政撥款收入177.16萬元。
2016年縣委黨校本年度支出合計177.16萬元,其中:基本支出168.32萬元,項目支出8.84萬元。
四、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
中共沐川縣委黨校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177.16萬元。與2015年相比,財政撥款收、支總計各增加7.81萬元,增長4.5%,增長的主要原因:一是人員正常調整工資及相應的支出增加;二是退休職工死亡增加撫恤費及相應的支出。
五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
(一)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
中共沐川縣委黨校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68.32萬元,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4%。與2015年相比,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增加7.81萬元,增長4.5%,增長的主要原因:一是人員正常調整工資及相應的支出增加;二是退休職工死亡增加撫恤費及相應的支出。
(二)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
中共沐川縣黨校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7.16萬元,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11.26萬元,占6.4%;教育支出133.44萬元,占75%;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支出28.53萬元,占16.3%;醫(yī)療衛(wèi)生支出3.94萬元,占2.3%;
1.干部教育2050802:2016年決算數(shù)為133.4萬元,完成預算100%。
2.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2080505:2016年決算數(shù)為28.5元,完成預算100%。
3.醫(yī)療衛(wèi)生與計劃生育2100102:2016年決算數(shù)為3.94萬元,完成預算100%。
4.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:2016年決算數(shù)為11.26萬元,完成預算100%。
六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
縣委黨校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68.32萬元,其中:人員經(jīng)費156.22萬元,主要包括:基本工資、津貼補貼、獎金、伙食補助費、績效工資、機關事業(yè)單位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繳費、職業(yè)年金繳費、其他社會保障繳費、其他工資福利支出、離休費、退休費、撫恤金、生活補助、醫(yī)療費、獎勵金、住房公積金、提租補貼、購房補貼、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。
公用經(jīng)費12.1萬元,主要包括:辦公費、印刷費、咨詢費、手續(xù)費、水費、電費、郵電費、取暖費、物業(yè)管理費、差旅費、因公出國(境)費用、維修(護)費、租賃費、會議費、培訓費、公務接待費、勞務費、委托業(yè)務費、工會經(jīng)費、福利費、其他交通費、稅金及附加費用、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。
七、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
(一)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
縣委黨校2016年度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3.26萬元,完成預算100%,其中:因公出國(境)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,;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1.82萬元,完成預算100%;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.44萬元,完成預算100%。2016年度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支出決算與預算數(shù)持平。
2016年度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(shù)比2015年,無變動;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無變化;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無變化。
(二)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
2016年度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,因公出國(境)費支出決算0萬元;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1.82萬元,占56%;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1.44萬元,占44%。
1.因公出國(境)經(jīng)費
2016年無因公出國(境)費。
2.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
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.82萬元,其中:
無公務用車購置支出。截至2016年12月底,單位共有公務用車1輛,其中:轎車1輛。
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1.82萬元。主要用于業(yè)務工作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等支出。
3.公務接待費
2016年公務接待費1.44萬元。主要用于執(zhí)行公務、開展業(yè)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、住宿費、用餐費等。國內公務接待18批次,98人,共計支出1.44萬元,具體內容包括:接待授課老師支出0.82萬元,接待上級領導0.62萬元。
八、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
縣委黨校2016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。
九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
(一)機關運行經(jīng)費支出情況
2016年度,縣委黨校機關運行經(jīng)費支出12.1萬元,與2015年決算數(shù)持平。
(二)政府采購支出情
2016年度,縣委黨校無政府采購支出。
(三)國有資產(chǎn)占有使用情況
截至
(四)預算績效情況
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,本部門對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了績效目標管理,共編制績效目標1個,涉及財政資金8.84萬元,覆蓋率達到100%。
十、名詞解釋
1.財政撥款收入: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。
2.其他收入:主要是銀行利息收入。
3.年初結轉和結余: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、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(guī)定繼續(xù)使用的資金。
4.教育2050802:指干部培訓支出。
5.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2080505:指養(yǎng)老保險支出。
6.醫(yī)療衛(wèi)生和計劃生育2101101:指單位職工醫(yī)療保險。
7.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指單位交納住房公積金。
8.年末結轉和結余: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、因客觀條件發(fā)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,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(guī)定繼續(xù)使用的資金。
9.基本支出: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(fā)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。
10.項目支出: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干部培訓所發(fā)生的支出。
11.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:納入縣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,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公務用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。其中,公務用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、租用費、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;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
12.機關運行經(jīng)費:為保障行政單位(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(yè)單位)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,包括辦公及印刷費、郵電費、差旅費、會議費、福利費、日常維修費、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、辦公用房水電費、辦公用房取暖費、辦公用房物業(yè)管理費、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。